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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专员办:借力联动机制 开展联合监控 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专员办就近就地的“派”“驻”优势,天津专员办在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监控工作中,联合地方财政等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监控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梳理信息、充分准备。接到财政部布置文件后,天津专员办按照监控内容和要求,梳理相关文件,认真学习农业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仔细研读《天津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根据掌握的天津市资金规模和支持重点,提前告之天津市财政、农机等部门早作准备,做实做细相关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把党中央的支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及时沟通、形成联动。天津专员办主动与天津市财政局、市农委及各相关部门沟通,联合召开了监控工作协调推动会,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出台的背景、历史演变、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了全方位的沟通,仔细研究开展联合监控的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合力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监控工作。  

       三是联合发文、密切合作。天津专员办按照监控工作的要求,为督促地方各级部门切实承担起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下发监管文件,明确三方责任义务和工作的方式方法。通过与相关单位联合会签文件,统一了思想认识,强化了组织领导,调动了各方工作积极性,为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扎实工作、效果共享。监控工作中,通过召开联合监控会、听取相关单位情况介绍、联合下发文件、查看申报资料,并对资金量较大的三个区县实地抽样核实,对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补贴资金兑付、补贴效果等进行全方位跟踪监控,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建议。相关情况表明,天津各有农业区的农委、财政局、农机中心在补贴资金的监管、使用中较好地承担起了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保证了补贴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但也发现部分区县存在资金兑付缓慢、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分析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们还将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研,共同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的创新做法和工作思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中发挥更大的实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能,在“三农”工作中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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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