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多措并举强监管 常态长效惠民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财政监管之力护航民生类项目落地见效,财政部天津监管局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监管工作职责,聚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实施,以及中央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深化转移支付资金常态化、规范化、全链条监管,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民生末梢。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日常监管工作根基
一是强化思想淬炼,把牢监管工作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强化民生保障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财政监管工作政治属性,始终将民生保障摆在监管工作突出位置,以规范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为抓手,推动属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二是突出跟踪指导,强化监管组织保障。将转移支付常态化监督,特别是民生类资金监管作为全局性重点任务,坚持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成效,梳理指标完成情况,研提下一步工作方向与目标,着力推动转移支付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坚持温故知新,打好监管理论基础。定期组织开展系统研学,认真学习我部近期修订印发的《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监管标准与工作要求,把握政策边界与执行要点,提升斗争本领与依法履职能力。
二、抓实过程管控,筑牢资金项目双重屏障
一是动态溯源监测,规范资金流转链条。秉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工作原则,对民生类资金实施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持续跟踪资金拨付下达、支出流向、使用范围,核验资金拨付与工程施工进度匹配程度,严防资金闲置沉淀、违规列支,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规范流转。坚持源头管控,依托日常监管发现的项目停工退出、执行成效不达预期等问题,回溯研判项目立项合规性、实施方案科学性,防范虚报冒领、虚假申报等突出问题,保障中央财政资金支出效益。
二是强化现场踏勘,把控资金支出成效。健全常态化现场核实工作机制,坚持下沉施工一线、贴近工程现场开展实地核验,掌握工程建设真实进展。重点关注项目建设形成的实物工作量,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同时帮助项目单位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做实做细全过程穿透式监管。
三是深化协同联动,凝聚协同监管合力。一方面,强化部门协同,搭建多级互通、上下联动的协同监管架构,强化与属地财政、发展改革及住建、社保等行业管理部门沟通衔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研判政策执行、项目实施、资金管控情况,互通工作堵点难点,整合多方监管资源,变单点管控为联动共治,全面提升民生项目综合监管效能。另一方面,强化任务协同,统筹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申报审核、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等多项重点工作,打好财政监管组合拳,构建中央财政资金安全屏障。
三、坚持闭环管理,提升民生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清单管控销号,聚力整改落实。聚焦日常监管、重点绩效评价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标准与责任主体。严格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机制,坚持逐项督办,动态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倒逼落实整改举措,推动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尽早见底清零、落地见效。
二是反馈监管问题,优化预警体系。深刻认识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的重要意义,全面核实系统预警信息,加大监管核实与人工预警力度,及时反馈监管发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提优化预警规则建议,为提升系统预警精准度、强化源头管控建言献策。
三是强化结果导向,从严督促整改。将整改取得的实质性进展成效作为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的唯一评判标准,对整改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成效不达预期的事项,坚决实施升级处置。及时发送关注函,进一步严明整改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实,打通监管工作“最后一公里”。
附件下载: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