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监管局:“三措合一”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部署,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推进财会监督工作,结合天津实际,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十项行动”等天津重点工作,服务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协同监管,提高财会监督工作效能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会同天津市财政局面向全市市级部门、各区财政部门、驻津中央预算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召开深化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局领导带队实地走访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国有企业,加强政策宣传讲解,推动构建协同贯通的财会监督体系。积极探索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新思路,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财经纪律纳入党内法规课题研究,研提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具体建议,为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提供了支撑。
二是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会同属地财政、税务、国资、金融监管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天津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由天津市领导任工作组组长,定期对财会监督工作进行共商会研。今年3月,市领导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有力促进全市财会监督主体“一盘棋”发展。与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天津市财政局和审计局等部门召开“财政审计共同促进地方财政健康发展”工作研讨交流会,与相关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效能。
三是加强与纪检监察贯通协同。配合天津市纪委监委对相关区违规违法问题进行问责,详实介绍问题成因及背景、提供重要信息材料、探索有关信息共享机制,为严肃财经纪律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关注函,督促相关区加快违规违法问题整改进度,汇总各区上报的佐证材料,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使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二、聚焦监管主责主业,抓牢重点领域监管工作
一是创新地方财政运行监管方式。天津监管局不断完善地方财政运行常态化分析评估机制,创新建立“支付方、收款方两端监控、主动识别预警”的“三保”全链条监管机制。从财政资金接收端逆流追溯强化监管,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建立日常监管“八必问”机制,对日常随访中发现的疑点线索,开展跟踪查证,推动规范管理。
二是强化国有资产处置监管。推动地方政府加强资产资源统筹管理,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地方预算部门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变化情况,规范政府性资源的盘活使用,科学有效组织收入,规避基层政府通过政府性资源盘活虚增收入行为的同时,督促地方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与浪费。在2023年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抽查工作中,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公共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制度,从源头防止国有资产处置损失问题。
三是加强财政收入监管。聚焦重点税源行业、企业纳税情况、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问题,深入调研,重点排查,推动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做好一般增值税、进口增值税先征后返审批及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复查、增值税留抵退税情况审核、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在属地的落实落细,强化中央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机制,确保中央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工作
一是高效完成多项监督检查任务。高质量完成地方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等多项监督检查任务,有力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同时,强化财会监督日常监管,选取有代表性的会计师事务所、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掌握会计准则、财税政策实际执行层面难点堵点,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反馈。
二是统筹推进整改落实。会同天津市财政局开展问题整改工作,成立工作组,采取“一问、二看、三查、四验”工作法,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整立改”原则,制定整改台账,对整改不到位的,督促责任区和部门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逐项整改销号和严肃追责问责,有力促进财经秩序根本好转。
三是聚焦今年检查做足准备。围绕预算管理、财经纪律专项整治等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制定细化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抽查工作方案,抽调局内优秀骨干,复盘上一年度检查抽查中的成绩和不足,对总结出的先进经验开展再学习,做足查调结合的前期准备,为高质量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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