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监管局:以审促建 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实现新发展
天津监管局坚持目标导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研究、创新方式,以内控报告审核工作为契机,推进驻津行政事业单位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内控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精心谋划部署,探索内控评价新方式。天津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凝聚思想共识,深刻认识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局领导亲自部署谋划,要求有关处室成立工作组,拟定审核工作方案,围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要求,深入解读政策要领,归纳梳理内控报告审核要点,并结合填报系统历年变化和指标填报要求,量化分析研究各项指标评价要点,统一制定合规性、有效性审核标准,编制《内控审核量化评价参考指引》,将内控审核评价模式从“形式上合规审核”转变为“实施有效性审核”,最大限度规避主观判断,做到客观公正审核评价。
二是聚焦审核重点,抓出内控评价新成效。全面掌握各单位内控报告编报情况,选取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8家重点审核单位进行核查。以内控建设中单位、业务和信息化三个层面的评价要点为着力点,分别对填报内容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复核,侧重单位内控建设实际开展效果,将内控审核评价标准从“该有的内控建设佐证材料有没有”转变为“内控建设工作质量好不好”,客观真实反映各单位内部控制实施现状。同时,针对日常预算监管及各单位巡视审计反映的情况,聚焦“薄弱环节”和“易发问题”,深入分析背后的内控机制和制度漏洞,对风险隐患研机析理,指出内控设计和运行缺陷。在与被审核单位充分沟通基础上,做实做细审核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反馈。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内控主体责任,督促完善内控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内控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产生风险隐患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采取约谈等方式要求各单位对标对表、立查立改,紧盯核心业务薄弱环节,倒查内控漏洞和缺陷,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通过举一反三,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病症,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在此基础上,切实落实好内控审核评价长效机制,指导各单位突出防控重点,加强内控制度与业务实际的深度融合,强化法律、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对关键岗位和高风险业务的风险防控情况开展经常性自查自纠,不断推动内控工作从面上推进向重点突破转变,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推动各单位形成制度建立、规则执行、监督反馈、改进提升的闭环式链条,切实保证内控工作见真章、出成效。
四是注重以审促建,形成成果运用新机制。积极延伸审核工作成果,形成专题材料及总结报告上报财政部,直击痛点、直面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内控审核服务决策、促进管理的作用,写好内控审核评价工作后半篇文章。深入挖掘审核结果应用价值,促进内控审核与预决算审核、预算执行监控、银行账户监管的贯通融合,及时归纳苗头性、共性问题,为日常监管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通过集中培训、个别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警示,增强各单位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拓展内控审核工作的宽度和深度,通过工作交流,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创新实践内控工作方法,总结部分单位内控建设先进经验和推进内控信息化的典型做法,在一定范围内宣传推广,调动各单位内控工作积极性,巩固内控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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