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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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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监管局:履行财政监管职责 积极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天津监管局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天津实际、推进天津实践,助力优化财政资金安排,完善财政政策措施,有效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在促发展、防风险、惠民生等方面更好展现责任担当,助力天津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以财政监管之责促进地方发展。充分发挥财政部派驻机构的优势,高标准落实财税政策执行、财政运行监控等监管任务,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在天津落地见效,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比如,天津监管局落实“稳大盘”决策部署,持续关注留抵退税政策实施成效,以系统思维打出政策跟踪“组合拳”。一方面,从地方收入监管的角度,建立留抵退税跟踪研判机制,深入河西、津南等区税务局了解辖区企业退税情况,做好效果监测和分析;另一方面,以资金支出为切入点,关注中央划拨地方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的使用成效。从收支两端着手对政策实施多角度提出完善意见建议,牵头全国10个省市监管局撰写2篇专题材料报上级部门,相关材料被财政部信息刊物采用。

  二是以财政监管之责防范财政风险。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可持续的财政经济运行环境。结合天津实际来看,今年地方财政运行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压力较大。对此,天津监管局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为地方发展保驾护航。重点聚焦基层财政经济运行,督促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继续对市本级及各区财政运行情况开展分析评估,区分“健康”“平稳”“存在风险”“较高风险”等不同等级,为基层财政运行情况“立体画像”,找出各区财政收支与债务等情况的优势与短板,及时提示预警,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财政管理,努力开源节流,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强化地方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监管,特别是加强项目筛选储备环节的监管。从全市发展所需和人民所盼出发,精准聚焦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发展等领域,坚持“急需、成熟、统筹”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筛选储备、提升申报项目成熟度,努力做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实施一批”。

  三是以财政监管之责服务民生保障。强化民生领域资金监管,持续加强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扶幼等民生领域资金在申报审核、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全链条监管,充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关模块,强化线上监控,对资金和项目监管“一竿子插到底”,严防资金闲置、挪用、效益低下。今年将开展56项转移支付资金审核工作,并对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开展绩效评价和自评复核,强化监管结果应用,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积极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带队分别与静海区、南开区有关企业代表开展“面对面”座谈,深入交流沟通、了解民情民意。精心设计调查问卷,对480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摸清总体情况、了解共性问题。围绕调研发现的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经营成本升高、用工难用工贵、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困难,分析原因、梳理对策,力求提出可操作、可落地、能见效的政策建议,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天津监管局将持续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新形势下财政中心任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聚焦问题、知难而进,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财政运行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天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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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