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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监管局:建议做好“四个注重”科学分配地方政府债券

  从2015年开始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7年来专项债券从无到有,规模逐年扩大,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必要着力点。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地方财政收入降幅和财政收支矛盾,专项债券资金以项目建设拉动整体社会投资规模的跟进与扩大,更好地牵引带动经济尽快进入正常发展轨道。天津监管局建议省级专项债券资金分配进一步做好“四个注重”,有效控制区域风险,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一、聚焦财政运行,债券分配“注重”区域风险。专项债券资金规模是区域债务率测算的重要指标,专项债券规模扩大会提高区域债务水平,在资金分配上应与区域风险挂钩。一是按照区域财政运行状况测算基础限额。分析区域财力状况、“三保”情况、库款情况、债务偿付情况等整体财政经济运行状况,确定区域风险系数,分别测算本级和下属行政区域初始额度,再分级分档确定基础限额。二是结合公益性需求确定分配限额。在统筹分析区域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公益性项目组成需求等因素,根据区域特点确定和调整权重占比,测算分配限额。

  二、关注一案两书,债券分配“注重”评审结果。结合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债券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即“一案两书”的审核结果,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严格从审核通过的项目中安排债券资金。一是确保优先保障项目实施。包括:在建续发项目,用作资本金的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急需资金支持的新建项目等。二是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作为筛选项目重要标准。充分考虑项目准备情况、资金需求情况,全面预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与问题,资金使用的前置条件等,确保债券资金分配项目可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跟踪使用情况,债券分配“注重”整改绩效。对债券资金使用持续开展跟踪问效,将整改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债券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一是防止债券项目“带病”安排资金。对于存在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的项目,严格将整改追踪与项目后续债券资金需求挂钩,根据问题整改情况和资金急需程度从严审慎安排债券资金,未整改到位不予安排。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优异项目优先安排资金。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中期绩效评价优异的项目,后续资金优先安排;对于绩效评价优异项目的同类项目,在综合项目评审结果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判,也可考虑优先安排。

  四、紧盯战略导向,债券分配“注重”重点项目。专项债券项目分配以每年年初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发改部门上报的清单为项目库,重点保障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项目、必须实施的整改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单独安排,不受其他原则限制。一是保障清单内重点项目。对于符合中央战略导向的重点项目,省级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骨干项目,以及群众关注度高、需求迫切的民生类项目,要优先予以保障。二是保障年内新增重点项目。对年初未纳入清单的重大项目,在全面了解项目前期准备、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等基础上,综合分析研究,对于年内确有资金需求且可以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可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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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