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天津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天津监管局:强本固基壮筋骨 守正创新添活力

  2020年,财政部天津监管局按照财政部党组提出的“推动财政内控工作实现新突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树立“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保障财政重点任务落实、规范财政权力运行需要进一步加强内控工作”的思想认识,局党组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坚持风险防控为中心靶向,突出“权力制衡、防错纠偏”两个基点,重点防控“财政监管业务风险、行政管理内部风险、廉政风险”三类风险,积极“完善制度防线、优化流程防线、强化监督防线、建立问责防线”四道防线,切实推动天津监管局内控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强化内控管理的主体之责。天津监管局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的要求,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上来,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局党组引领示范作用。“一把手”坚持靠前指挥、定期研究、亲自过问、严格把关,将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主动管、分头抓,引导各处室强化风险防范,提升内控质效。2020年,全年召开3次内部控制委员会会议,局长办公会局领导3次重点强调内控制度建设,局党组5次专题审议内控流程及制度修订,每月局长办公会领导班子均听取各处室内控制度建设汇报。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天津监管局真正构建起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落实体系,形成“一把手”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处室倾力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筑牢依法防控的制度之基。在内部控制管理要素中,控制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而在控制环境中,制度建设又是优化完善控制环境的基础。天津监管局始终坚持在严格执行中彰显制度的生命力,在动态修订中永葆制度的活力。2020年,天津监管局统筹谋划,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一次集中梳理,本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急用先立、务实管用的原则,坚持“废、改、立”并举,确保各项制度应时而动、与时俱进。全年新制定制度7项,修订制度26项,整合优化制度6项,废止不符合新职能要求的制度17项。梳理内控操作规程47项,绘制流程图66张,查找风险点409个,制定防控措施363项。在局党组工作规则统领下,构建机关党建制度、监管业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内控操作规程等4大板块,“1+4”为基本框架的制度体系基本确立。

  三、实施分级防控的务实之策。“于法周延、于事有效”是内控机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和根本标准。内控建设要善于抓主要矛盾,牵住“牛鼻子”。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天津监管局关注重要业务、关键岗位和高风险领域,根据风险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分级防控为抓手,打造三级平台,确保内控建设务实管用。第一层级,把加强内控建设的工作要求纳入《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党组工作规则》,以局党组的“头雁效应”带动内控要求的严格执行,以内控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的落地落实。第二层级,律人先律己,严管先自严。天津监管局党组研究成立经费审核小组,抽调财务管理、检查审查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对全年的项目立项、合同签订、大额资金支出等8项工作独立开展经费审核,独立出具审核报告,在局党组集体审议前,专题向局党组汇报,为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驾护航。第三层级,在局内控委的领导下,各处室选派1名业务骨干,确定为内控联络员,协助局内控办开展工作,联系沟通本处室内控工作开展情况,随时反馈可能遇到的突发问题、风险隐患以及改进措施,确保内控工作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四、发挥联防联控的融合之力。建立“发现问题——完善措施——以查促管——以管促控”的闭环体系,内控工作不能单兵作战、单打独斗,而是要与纪检监察、巡视督查、责任审计、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有机衔接、有效配合,共发融合之力。一是天津监管局结合2019年专项巡视和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中反馈的内控管理问题,举一反三、纠建并举,扎实开展内控自查评估工作,推动巡视整改与内审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将内控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对局机关党委、局机关纪委、支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以党建促内控,以内控强党建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厚植内控文化氛围,将内控文化作为监管局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重点培育,让干部真正认识到内控防风险、保平安的作用,避免“小风险”演变“大问题”,最大限度保护我们的干部,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五、探索整改落实的长效之策。在动真碰硬写好整改答卷的基础上,天津监管局始终立足于强本固基,着眼于守正创新,积极探索推动整改成果运用的长效机制。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坚持经费审核“三独立”,即:审核人员独立、审核工作独立、审核报告独立。坚持经费审核“三提前”,即:项目立项前、合同签订前、大额资金支出前的,能够客观准确开展各种风险源的调查研判,深入研判风险发展趋势,从而真正实现源头防控、主动防控、重点防控。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对照年初履职任务清单,梳理权力清单、岗位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分析干部队伍状况,明确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实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由内控委确定防控指导意见,动态调整风险等级的划定标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动态调整内控风险点。建立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将工作督办机制纳入《天津监管局内控操作规程》,在总则章节明确督办责任人、评估办理成效、及时总结汇报完成结果,确保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建立起自查自纠、梳理研判、动态调整、回看追溯的“查、研、调、溯”的四步法,成为天津监管局的四轮驱动,推动财政监管工作行稳致远。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