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天津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天津监管局:对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的几点建议

  从2015年开始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6年来专项债券从无到有,规模逐年扩大,在地方稳基础设施建设与补短板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必要着力点。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地方财政收入降幅和财政收支矛盾,专项债券资金以项目建设拉动整体社会投资规模的跟进与扩大,更好地牵引带动经济尽快进入正常发展轨道。天津监管局聚焦债券发行、项目管理、资金支出与沉淀等,剖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帮助应对快速增长的规模为对债券资金发行使用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

  一、取得成效

  2015至2020年,天津市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912亿元,广泛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切实造福了天津市广大人民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民生领域,支持了棚户区拆迁和老旧小区改造,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在生态保护领域,支持了鸟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开展植树造林,升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较好地保护了天津市整体自然生态环境。在基础建设领域,支持了城际铁路,地铁等项目建设,方便百姓出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增专项债券为天津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发行与使用管理中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债券发行不够规范科学。存在无收益公益性项目,拉郎配一个地块作为还款来源,将拆迁补偿支出相关内容纳入债券建设项目等现象,部分项目收入测算不能覆盖本息,同时对经济拉动作用考虑不多,整体投向可作为资本金领域比例不高。二是债券资金超范围支出。部分项目支出内容包括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回流形成政府性基金收入;部分项目存在列支发行费用、用于偿还贷款和支付利息等现象,有些项目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三是债券资金沉淀严重。由于发改部门政府投资计划批复较慢、资金拨付链条较长。部分区域库款紧张等因素,造成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较慢,资金沉淀在财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四是债券项目运行管理不完善。债券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区域与部门协调困难、项目涉及变更与调整、项目实施时间与发行错配、监督缺位、绩效评价不规范等问题,资金使用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三、相关建议

  鉴于发行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原因,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进一步提高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债券资金中长期项目规划。新增专项债券应当编制年度计划与中长期支出规划,相关部门通盘考虑,充分预计可能的影响因素,结合地方发展现状,按照轻重缓急与所需资金量配比有序落实。包括建立健全项目遴选和储备机制、建立项目合规筛查一票否决制,同时把握科学的发行节奏。做到资金与项目同步。适时向可用于注册资本金领域倾斜。充分发挥杠杆效应,成倍放大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二是严格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结合对实物工作量形成实际情况,科学有效开展资金管理。杜绝债务性资金通过在多个部门、单位等的单向流转,形成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时充分发挥审计督查等部门作用。定期开展排查。确保债券资金合规使用,发挥最大效益。三是畅通全链条资金拨付。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设立债券发行前的协商洽谈制度,建立投资计划下达与发行成功的联动机制,缩短冗长的审核报批链条,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对于“三保”保障确有困难的区,加大困难区县调度资金。打通各个拨付环节存在的堵点,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四是创新监管机制和模式。对专项债券项目使用管理实施顶层设计,统一政策法规,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管规则、标准和流程,综合考虑前期准备、施工期建设、运营期维护、存续期管理等因素,有序推进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从立项开始设定统一的评价标准,明确支出考核要求,规范项目进度,时时跟踪监督项目进展。积极推进智能监管。建立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项目数据库,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对项目资金进行全方位监管,提高管理效能。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