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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天津监管局:提升“四项意识”贯彻落实财政部内部控制
委员会会议精神

  2020年5月27日,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召开内部控制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财政部2020年第一次内部控制委员会会议精神及刘昆部长重要讲话。党组书记、局长潘春慧同志主持会议,全体内控委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部领导高度重视财政内控工作,对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着重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持续抓好内控制度执行、一体推进财政系统内控建设、积极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新指示、新要求。各处室要认真学习刘昆部长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强化财政内控是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要求,是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有力保障”的思想认识。

  局党组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修订与制度建设工作。经过各处室认真梳理,对照《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内部控制办法(2019)》与九项专项内部控制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控操作规程与各项工作制度。其中,内控操作规程共涵盖全局职责事项47项,绘制66张流程图,查找409个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363项,拟修订制度38项,新建制度12项,废止制度16项。经过新一轮制度修订,全局内控思路更加清晰,内控措施更加有效。

  内控建设始终在路上。全局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持续推进天津监管局内控工作。一是强化内控意识,切实提高对内控建设和内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现在正在开展的内控操作规程修订与制度建设工作,各处室要认真梳理,统筹推进,切实增强操作规程的全面性、系统性、有效性。二是强化规矩意识,自觉用内控制度指导工作开展、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绩效,真正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溯,确保内控制度与时俱进、有效管用。三是强化风险意识,牢牢盯住财政监管核心业务和内控薄弱环节,突出防控重点,坚持经常性地内控自查,做好分析研判,切实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管理水平。四是强化执行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内控操作规程执行结果的检查、考核和评价,以良好的内控工作质量和实效,确保财政监管工作和干部队伍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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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