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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天津监管局:“三举措”开展驻津中央行政参公单位医疗保险
缴费经费审核工作

  为规范驻津中央预算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京外中央行政参公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审核的通知》要求,天津监管局自2020年5月15日起开展2020年驻津中央行政参公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需求审核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政策,明确审核目标。医疗保险经费是预算单位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天津监管局高度重视,坚持把好审核第一关,组织参审人员集中学习,领会政策文件精神,统一审核口径,明确审核目标。注重将审核与调研相结合,既重点关注缴费经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纠正虚报冒领行为,又及时发现预算单位参加属地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和面临困难,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做好下情上传。

  二是制定审核方案,打好工作基础。按照工作要求,制定了《天津监管局京外中央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安排,详细列明审核内容、方式、依据以及参保单位需报送的资料,同时通过电话对监管范围内的驻津中央行政参公单位是否参保逐一确认,并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对照,确定审核单位名单,为审核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三是及时发布通知,稳步开展工作。针对参保单位多、情况复杂、审核人员较少等现状,统筹安排人员,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建立微信交流群等方式及时发布审核通知,明确审核依据、资料报送内容及时间要求,并通过线上方式做好沟通服务和政策解释,充分发挥服务型机关作风。截至目前,全部参保单位资料均已报送。下一步,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抽审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有序开展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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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