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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监管局:履职尽责 扎实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全面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天津监管局主动履职,提前督导,按照财政部最新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审核内容,在资料审核的基础上,确定抽查对象,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开展审核,充分发挥了监管局职能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天津监管局充分认识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审核工作组,统一思想认识。在审核中,一是坚持绩效导向,依法审核,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绩效目标为导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审核;二是坚持科学规范,分级实施,积极推动天津市财政局、住建委组织实施绩效自评,在自评基础上组织开展审核工作;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实际出发,以真实的数据和资料为依托,保障审核结果的公正准确。

  二、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推进绩效评价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审核组成员认真研读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工作通知具体要求,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内涵和外延,把握工作方向,瞄准任务目标;二是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清单。对照最新出台的监管局内部控制办法,依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政策目标、预算资金分配情况、资金管理要求,确定审核内容和重点,制定任务清单,分解工作内容,层层压实责任;三是服从大局,调整审核方式。受疫情影响,本次审核调整为非现场方式。调取电子和纸质资料后,充分发挥已建立的顺畅沟通协调机制优势,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核;四是完善手段,创新监管机制。疫情过后,将适时安排对棚户区改造、租赁补贴发放、老旧小区改造等情况的实地抽查。逐步研究建立住建、社保、民政等部门住房租赁补贴信息比对机制,动态跟踪补贴领取人实际状况;建立财政、住建等部门保障房工程质量跟踪机制,设立项目台账,加强项目开工、施工、竣工全过程绩效管理。五是强化落实,明确各项要求。时间上倒排工期,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评价审核不延误,积极作为,加快推进,按照计划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工作上统筹谋划,对照绩效评价内容,从资金使用和项目效果两大方面,逐项分析,梳理要点,列明佐证资料清单,有的放矢开展审核;纪律上从严管理,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三、坚守使命担当,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严把审核质量关

  天津监管局对市财政局、住建委提供的绩效评价审核佐证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核实分析,通过对照查证等方式,对自评质量进行把关。一是对资金管理的审核,查阅市财政局年度预算安排和补助资金拨付文件,审核资金筹集和分配下达及时性情况;查阅天津市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审核资金分配与本地区实际结合和预算绩效监控机制建立情况;查阅资金绩效目标表,审核绩效目标编制情况。二是对项目管理的审核,查阅天津市出台的管理政策、年度计划中信息公开选项是否标注为主动公开初步判断对外公开及时性,并登陆网站验证政策公开情况。三是对产出效益的审核,抽取部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档案,比对租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中“申请人住房情况”、“申请人提供证件列表”等内容填写是否与档案中家庭户口、个人身份、住房、收入、民政等相关证明材料一致;抽取部分市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主体、地基等工程质量资料,审核建设责任目标完成和验收情况;抽取部分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可研及初设报告批复、改造及施工方案、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审核改造责任目标完成,整修内容,改造小区沥青、砌块道路、排水管网维修前、中、后变化和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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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