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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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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监管局:四点发力确保四个到位
统筹谋划2020年财政监管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天津监管局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部党组工作部署,扎实履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工作职能细化规定》确定的工作职责,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握工作重点,厘清工作思路,夯实监管基础,创新方式方法,细化工作措施,努力提升工作质效,从思想点、切入点、创新点、支撑点“四点”发力,布局谋篇2020年财政监管工作。

  一、从思想点发力,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确保疫情防控到位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一段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天津监管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保障安全和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的基础上,立足天津实际和监管职责,创新方式开展工作,保障中央防控疫情的各项政策资金落地见效。一是挺在“第一线”,保障防疫资金落实。及时动态掌握疫情防控财政投入情况,指导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与天津财政局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督促推动全市财政系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深入宁河区、北辰区、红桥区财政局,督导基层财政专项资金保障情况,了解基层单位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和反映。二是畅通“联络线”,反馈财税政策落实效果。对天津市近期出台的“惠企21条措施”、定点医疗机构专项医保基金等政策,积极向财政部反映政策实施取得的突出成效。针对参加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范围界定不明晰,政策执行尺度难把握的情况,及时形成专题报告向财政部反映。三是拉好“警戒线”,密切关注疫情对财经运行的影响。了解“三保”保障、财政库款保障等财政运行情况,提示各区预警风险。督促市财政加强全市资金统筹,加大资金调度,保障重点地区疫情防控。持续跟踪各级财政部门落实企业用工奖励机制等财政优惠措施实施情况,及时跟踪延长申报缴税期限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加强评估优惠政策对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效果,及时反馈政策实施成效。四是共筑“防卫线”,积极联合驻津中央预算单位共同助力疫情防控。及时通过电话、微信和线上办公等方式与驻津中央预算单位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及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履行对防控疫情一线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管和服务职能。

  二、从切入点发力,坚持目标问题导向,确保财政监管到位。

  切实发挥就地就近优势,找准监管工作切入点,督导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财税政策在地方的落实落地,有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一是以构建机制为切入点,聚焦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与市财政局等部门建立疫情期间信息共享机制,协同作战,详细了解符合政策支持范围重点保障企业的类型、分布,专项再贷款的发放等情况;与9家范围内主要全国性银行天津市分支机构建立每日沟通机制,实现点对点工作;建立银行数据周报跟踪机制,与人民银行汇总日报数据开展双向比对。同时,全面摸底各分支机构在专项信贷规模等方面取得的总行政策支持;充分了解政策利率给银行造成的实际负担、贷款资金流向与信贷风险把控。通过下沉式管理,全面掌握实际情况与银行诉求,及时了解企业融资需求、融资情况以及向社会供应产品情况,有针对性的提高监督质效。二是以强化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监管为切入点,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夯实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监管,结合财政直接支付审核、财政授权支付动态监控等预算执行监控工作,对驻津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深入分析,及时反映。深入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关注资金管理使用末端,聚焦重点项目开展调研。三是以专项检查为切入点,提升财政监督威慑力。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强化会计、资产评估监督,转变监管理念,创新检查方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要求等领域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监督,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研究重点检查范围。

  三、从创新点发力,切实转变工作理念,确保服务保障到位。

  切实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寓服务于管理,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基层“三保”等问题,探索管理新方式新思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可持续运行。一是打造“监测+评估”方式,着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持续监测研判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定期评估分析各行业税负和社保缴费变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二是打造“日常监控+专项督导”方式,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同时依托地方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监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变化情况,在此基础上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地方政府认真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三是打造“预测+反馈”方式,密切关注地方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分析预测属地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收支形势,重点关注地方出台过高承诺、难以持续的支出政策等问题,密切监控“三保”落实情况,督促地方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及时反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完善宏观调控政策。四是打造“五结合”方式,扎实做好服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工作。将服务代表委员与推动职能转型、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服务监管对象相结合、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聘请财政监督咨询专家等相结合,提升服务工作质量。

  四、从支撑点发力,加强制度内控建设,确保风险防控到位。

  以落实好权责一致、有效制衡为核心,将内控建设作为监管工作高效开展的有力支持,努力提高财政监管工作质量。一是明确岗位职责,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协调配合、有效制衡、运转高效的职责体系。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等相关规定,理清各处室及各岗位职责,不缺位、不越位,达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基本要求。二是理顺和细化业务流程、划分责任边界。把业务流程细化到岗位,将每项业务流程上下游的岗位职责、处室职责、领导职责归纳、表述清楚。确保每项业务上下游各个环节的责任有效衔接,避免出现责任不清、责任缺位情况。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业务工作,找出关键节点,识别和分析存在的风险,列明每项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区分风险等级,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方法进行有效防控。四是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根据查找出的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将财政部已印发出台的《财政部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2019年版)》等九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与我局经过历史检验、总结归纳出的特色措施有机融合,将业务风险防控与廉政风险防控有机融合,将风险防控措施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五是科学绘制业务流程图。根据业务流程、工作环节,绘制业务流程图,确保严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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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1日